用戶討論:Kula85525/6
出自偽基百科
目錄 |
[編輯] 關於海賊王
- 海賊王屬於正常編輯,不應該回降
- 只不過還沒編輯完罷了........
- 還有那個不是自High啦.....
--123.192.155.57 2008年2月25日 (一) 23:01 (CST)
- 不懂--123.192.155.57 2008年2月25日 (一) 23:31 (CST)
- 為何保護海賊王?><???--123.192.155.57 2008年2月25日 (一) 23:34 (CST)
- 註:此指不懂管理員Kula85525對海賊王的保護令--辛毘(仲達的部屋、清談室) 2008年2月25日 (一) 23:33 (CST)
[編輯] 我了解了
- 我了解了--123.192.155.57 2008年2月25日 (一) 23:44 (CST)
[編輯] 請教
- 紅卡一張之後是甚麼??--123.192.155.57 2008年2月26日 (二) 00:29 (CST)
[編輯] 保留
[編輯] 葉酸
我見條目與香港藝人有關,便在砍之前修改條目,豈料我保存的時候發現你已删去條目了,考慮到我已有了修改後的文章,所以不能浪費,便重新再開條目了.--Arnold 2008年2月26日 (二) 16:08 (CST)
[編輯] 肥田信玄留言
格下請別誤會,本人只是先設計頁面而已,尚未表明開放啟用此頁面,希望先不要歸類為鬼文,暫時留住,若草案通過則保留 若不通過則歸類為普通文章,買東西也要先試用、就是這個道理。 --用戶:肥田信玄(用戶討論:肥田信玄)
[編輯] 肥田信玄留言2
謝謝閣下明智的意見,煩請閣下將頁面題目改成:「用戶:肥田信玄/偽基百科:偽基高等議會」,等草案通過,再另行更正,小弟有一事不明,請問審查階段要到何時?以及閣下對此草案的表態如何? --用戶:肥田信玄(用戶討論:肥田信玄)
[編輯] 這怪人是在說我嗎?
- 這怪人是在說我嗎?
- 其實我沒有直認不諱的...只不過是很想說 ,而且我破壞的地方不止維基呢,還有Ubuntu 正體中文!其中我在裡頭這一頁也被封了XD--知識長 2008年3月5日 (三) 23:50 (CST)
[編輯] We are ready
個人認為,政治諷刺文不是刪文的考慮因素。--leeyc0(找我) 2008年3月7日 (五) 06:38 (CST)
[編輯] 關於麒麥
並不是過節文,而是想創造新銳用語...--以上未簽名的意見是由59.114.172.44(討論)所加入的。
[編輯] 肥田信玄留言3
本人很想成為管理員中的一分子,可是不知如何申請,煩請您告訴我整個流程,讓我為偽基盡一份心力!!!
肥田信玄 2008年3月9日 (日) 11:32 (CST)
[編輯] 伺服器問題
不錯。最近網站的確是慢了許多,所以韓語偽基百科才要搬家。--leeyc0(找我) 2008年3月9日 (日) 14:24 (CST)
[編輯] 愛情派出所與IPv9
其實你給我留言前,我已經處理當中。愛情派出所已經在刪文版面說明。至於IPv9,剛才那篇是一定刪除的了,但是也沒有人同意回復早前已刪內容,那我也不回復了。--leeyc0(找我) 2008年3月9日 (日) 14:37 (CST)
[編輯] 關於"拉比"條目...
你好!關於之前被分類成鬼文之"拉比"條目,日前已經完成初步的補完,請問是否能申請移除鬼文模板?謝謝!--Allen Kraft(找我) 2008年3月11日 (二) 12:01 (CST)
[編輯] 範本改革法案
最近超忙,根本沒有時間覆檢偽基法規的各條修正案。但是我有一個想法,就是將範本、圖片納入現有法規的規管中,這亦是我的原意。例如,範本去留投票大可和鬼文去留投票一併處理,浮濫範本當跟風文處理。這些都是現有法規可以處理的事項,只須澄清現有法規即可。
題外話,我的週末日程基本上要到了四月才能有空檔。星期一至五晚上時間有限,較難審視法案。--leeyc0(找我) 2008年3月14日 (五) 21:19 (CST)
[編輯] 條目合併/分拆投票區
- 由於發覺範本:管理員用特殊和範本:特殊要求開始又封塵了,所以我有一個提議。
- 就是開設條目合併/分拆投票區,專理兩個範本的工作。
- 這樣就可以將合併/分拆工作分開處理。
- 請到偽基百科討論:偽基法規發表意見。
[編輯] wiki技術問題
- 我以關鍵字共享上傳查了很久,並在維基也試過,結果查到如下:
- 媒體偽基:Sharedupload
- 該圖像是一個共享上傳,它可能在其他項目中被應用。
- 然而維基版本則是
- MediaWiki:Sharedupload
| | 這個文件來自维基共享资源。以下是這個文件的详细描述。 其他訊息请參閱這個文件的討論頁/頁面歷史/上传日誌。 |
|
維基共享資源是一個儲存自由版權作品的項目。需要你的帮助。
|
我很想知道圖片是如何戶連的,雖然已在某些地方問過.......
[編輯] Reply
那個其實我是同意的,就視為同意票吧(只是當初那不是投票,所以沒用模版特別表明)!因為那個主意還算不錯^__^--KOS-MOS bin ich, にぱあ ~ ☆ 2008年3月28日 (五) 22:46 (CST)
[編輯] 感謝提醒
已改—Gordon仔 2008年3月28日 (五) 23:18 (CST)
[編輯] 特色條目投票
另一個問題。如果這類撤消投票是無共識的話,應該採用無共識保留還是無共識撤消?(個人認為,既然一個特色條目的資格有爭議,似乎先撤掉比較好。)(難得今天有時間噴那麼多口水,居然是拜病倒請病假所賜,還真的是諷刺。)--leeyc0(找我) 2008年3月29日 (六) 00:16 (CST)


